为了证明我的身份,我开口道,
“他今天戴的是我送他的百达翡丽星空腕表,为了配这块表,他还用了我买的圣罗兰领带夹,纯黑色的那条。”
我甚至滑开手机,找出当初的购买记录递过去。
前台看了一眼,眼神里的同情更甚了。
“女士,您可能记错了。裴总戴的是爱彼的皇家橡树,而且他从来不用领带夹。”
我心猛垂了一下,因为我清楚地记得,他离开前就是这个装束,
原来,他是在离开我视线的那一刻,就迫不及待地抹去了我留下的所有痕迹。
前台小姐脸上的同情转瞬即逝,换上了一副公事公办的冷漠。
“这位女士,裴总马上要带宋小姐去医院做检查,实在没时间见您。”
她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秒,
又补充道:“要不您就在门口稍等片刻?他们很快就下来了。”
算了。
我转身离开,身后,她和同事继续窃窃私语。
“我就说嘛,又是个死缠烂打的!还好我们火眼金睛,不然真让她上去打扰裴总和宋小姐了。”
“可不是,谁不知道宋小姐才是正主儿。你看她那副样子,真是可悲。”
“以为租几件名牌就以为自己是上流社会的人了?能入裴总的眼了~真可笑哦!”
我没有回头,径直走出大厦,躲进了街角的一根石柱后。
强撑的身子此刻瞬间瘫软下来,我拼了命控制自己不要流泪。
告诉自己他不值得。
不过几分钟,裴书珩果然带着宋知杳出来了,
他身上那件高定西装被他穿出了十足的温柔气派,只是那温柔从不属于我。
西服心口处别着一枚看起来很廉价的兔子胸针,与他上亿的身价格格不入。
“裴总,这个胸针会不会太普通了?配不上你这身衣服,云禾姐送你的可都是奢侈品大牌。”
裴书珩低头,眼中是我从未见过的宠溺,他伸手理了理宋知杳的碎发。
“她懂什么,就知道用钱砸,俗气!还是你有心意,我喜欢。”
他夸她有心意,他怕是忘了,他所有的服装以及配饰,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