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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到中午,我接到闺蜜的电话。
我们约了下午茶。
“这是几个公司给的条件,我都给你整理好了,你看一下。”闺蜜林诺把一份文件递给我。
我仔细看了起来。
我大学的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,陪叶瑾川创业的时候我一边工作一边在网站上连载漫画,一开始并没有取名,内容是以一只流浪猫的视角看世界。
后来追的人越来越多,漫画有了些名气,流浪的狸花猫被网友取名‘小狸花’,漫画名称也变成小狸花的流浪生活。
半年前陆续有公司联系我想要买版权,我不擅长这方面,林诺正好是版权方面的律师,我就一直委托她在帮我接触。
“里面有惊喜哦。”林诺神神秘秘地说。
不一会儿,我就知道她说的‘惊喜’是什么意思了。
我拿出名为1011传媒公司的那页资料,看向林诺。
林诺抿了一口咖啡:“实话实说,叶瑾川的公司给的条件其实算不上好,如果不是他和你的关系,我根本不会放进来,反正,你自己做选择吧。”
1011传媒正是叶瑾川的公司。
叶瑾川并不知道我在画漫画,更不知道我就是《小狸花的流浪生活》的作者,否则叶瑾川不会通过林诺和我谈。
我看了一下叶瑾川给的条件,的确是算不上好。
他想要全部的版权,包括改编权,但是给的条件还没有另一个只要发行权的公司好。
我挑出叶瑾川的公司和另一个最好的公司的资料,对林诺说:“我还要再考虑一下。”
“行,你考虑好了和我说就好。”林诺并不意外。
但她还是接着说:“唐婉,如果只作为你的律师,我今天就不会带叶瑾川公司的资料来。
“但不管是作为你的朋友还是律师,我觉得我都该提醒你,《小狸花的流浪生活》是你倾注了感情和心血的作品,就像是你的孩子。
“你应该给你的孩子找一个值得托付的人,而不是将他贱卖。”
我握紧了手中的资料。
从我看到叶瑾川公司条件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劝我,但我没想到她会采用这样的说法。
不得不承认,她的话让我仅剩的那点犹豫都没有了。
“谢谢你,我知道该怎么选。”我朝她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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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进了小区,却在大楼下徘徊,久久没有回家。"